基本情况
江西省执业药师协会经江西省民政部批准,于2007年3月31日正式成立。协会于2020年5月28日举行了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
江西省执业药师协会接受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江西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协会性质
江西省执业药师协会是由江西省执业药师以及江西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医药教育科研机构等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地区性、专业性、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和组织广大执业药师,促进药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普及与提高;促进药学人才的成长,促进药学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结合;促进江西省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不断增强执业药师的法律观念、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执业药师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及专业素质,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维护执业药师的合法权益,为执业药师依法履行职责营造宽松环境和良好条件。
业务范围
普法、服务、协调、自律、维权、教育: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执业药师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调查、统计执业药师及药学服务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临床药学、药品不良反应、合理用药、药学服务、药品研究开发、药品生产、药品流通、药物调剂、药品处方管理、药品分类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有关执业药师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医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三)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向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执业药师提供有关执业药师和业务发展方面的咨询建议和服务,向公众提供药学信息和健康知识服务;
(四)维护执业药师的合法权力和利益,反映执业药师的意见和要求;
(五)开展广泛的、形式多样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及培训工作;
(六)组织和开展省内、国内、国际的执业药师学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七)建立执业药师网站,编辑、出版执业药师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
(八)承担法律法规授权和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执业药师管理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
(九)制定江西省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加强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建设,开展执业药师执业行为自律管理工作;
(十)开展有关执业药师的表彰、奖励活动。